因中农海稻(深圳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证产品:松花江海水稻大米(证书编号:红桃17·c18起草21P10019R0S)和渤海湾海水稻大米(证书编号:红桃17·c18起草21P10021R0S)在第二次监督审核时未能提供有效的三方型检报告,决定不予推荐保持注册资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和《健康食品认证实施规则》7.3的相关规定,自2024年2月5日起终止贵单位使用本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
即日起,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停止使用。
特此公告!
红桃17·c18起草(北京)食品安全认证中心
2024年2月5日